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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胜利日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01日来源: 作者:宣传中心 点击:12432次

学院各单位:

根据政府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院现将2015年胜利日、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

1.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假期时间为9月3日-9月5日。9月6日(星期日)上班,执行9月3日(星期四)教学计划。

由于9月3日学院组织学生收看抗战胜利阅兵、9月5日新生报到,期间学生处、各系、学院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管理和迎新准备工作。

2.中秋、国庆放假时间为9月26日-10月7日。10月8日(星期四)开始上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中秋课程调整:9月26日(星期六)有课的教学单位执行当周星期六教学计划,9月27日(星期日)有课的教学单位执行9月5日(星期六)教学计划, 9月28日(星期一)执行9月4日(星期五)教学计划,其他部门正常放假。

国庆期间课程调整: 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执行当周星期六教学计划。10月11日(星期日)有课的教学单位执行10月7日(星期三)教学计划。

二.有关要求

1.节假日前后的教学调整和安排,如有不明之处以教务处解释为准。

2.全院各部门要注意安排好本部门的假期工作,保证连续性及工作成效。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不得以任何名义搞集体旅游活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

3.学生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假期出行安全教育和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生活。

4.放假期间,各部门领导、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遇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党政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