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修范围: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及院内所属其它场所。
二、维修项目:
1、电工班: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的照明、用电设施维修及线路维护,安全正规用电监督;学院区域内的电力系统检查、变送电系统维护、用电设施、照明设备等的维修。
2、维修班: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的门窗、玻璃、水龙头、上下水堵塞、用水设施等的维修、和正常合理用水的监督。
3、暖气维修班:学院区域内所有供暖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三、维修标准及要求:
1、维修人员做到态度热情,文明用语,耐心解答报修人员的咨询,维修后保持现场整洁。教学楼内、学生宿舍内不吸烟,
2、住宿人员到所在宿舍楼下值班室进行报修,填写报修登记单,维修人员根据报修情况进行维修。
3、接到报修后20分钟内派人前往现场,解决问题不隔天。接到报修电话后如遇人员外出工作,将及时告之报修单位,视维修任务轻重缓急调整工作安排。杜绝以人手不够等理由拒绝服务。
4、报修设施判定是人为损坏,维修后由报修单位将所需费用与有关部门商议并将款项交与财务处。
5、接到报修通知后,到达现场察看。由于条件和能力不能维修,要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然后决定修理方式,请示相关领导按程序规定办理。
6、维修学生宿舍时由宿舍管理员与维修工人员共同到房间内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