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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27日来源: 作者: 点击:17407次

各单位、部门: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确保2017清明节前后校园的安全稳定,维护校园秩序,提示全校师生注意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开展安全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办公及周边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出详细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要加强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禁止堵塞、封闭,做好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二、继续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保卫处提倡全校师生员工时刻注意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勿随意放置。

(二)、各单位、部门要在全体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防火、防骗、防盗、防溺水、防校园伤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校内严禁违章使用电器、乱接电源,严禁在校园非吸烟区吸烟,尤其注意严禁在宿舍吸烟或乱扔烟头,春季天干物燥,要时刻注意防控火灾事故发生

(四)、学生处要做实做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要掌握学生假期的动态,做到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学校不提倡学生利用假期时间组织集体活动等

对于回家和外出的学生,要着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于留校学生,要时刻关注学生在校情况,要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清明节安全

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安排清明节值班工作,落实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同时,要督促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漏岗要通讯畅通,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与义务向保卫处报告一切可疑现象、可疑人员等异常情况,再次强调要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盗窃、诈骗等校园治安案件。

四、保卫处24小时为师生提供服务

保卫处坚持24小时为师生提供服务,有情况、有问题、如需帮助,请直接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24-31679110

五、上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后进行认真梳理,将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在《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中,请于3月28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报表送至党政办,再统一移交保卫处办公室。

请学生处于3月31日前将清明节留校学生名单送至党政办,再统一移交保卫处办公室。

保卫处办公室位于第一教学楼C122室。

联系电话:024-31693110。

 

保卫处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