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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有关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7年03月16日来源: 作者: 点击:15410次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我校教学计划安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17年清明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清明节:4月1日(周六)至4月4日(周二)放假,共4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在节假日前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值宿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