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管理,增强辅导员组织纪律性和提高辅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请各系部遵此执行。
一、坐班时间
按照学校要求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坐班要求
(一)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上班时注意仪容仪表,保持着装整洁,仪表自然端庄,举止大方得体。
三、不需办公室坐班的情形
(一)上课和听课;
(二)开会;
(三)参加学习(含访学)和培训;
(四)督察课堂和检查教育实(见)习;
(五)组织和指导学生比赛和活动;
(六)走访和检查学生宿舍;
(七)参加集体活动;
(八)因公出差;
(九)其他上级部门安排需外出工作情况。
其他上级部门安排需外出工作情况。
四、每位辅导员必须遵照本制度要求,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坐班记录和出勤情况将纳入辅导员期末考核评价,并与辅导员评优、评奖及晋升职称挂钩。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处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