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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丨关于在学生中设立教学信息联络员的规定

时间:2018年10月31日来源: 作者: 点击:17019次

 为及时了解学院教学活动及教学管理的动态信息,实现对教学过程的有效管理,提高课堂教学管理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生主人翁作用,决定在学生中设立教学住处联络员。
       一、教学信息联络员应具有的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责任心强。
       2.学习刻苦勤奋,基础扎实,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原则上由各班级学委担任。
       二、教学住处联络员的职责
       1.不定期向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反馈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报告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事故。
       3.每月21日向年级学习部长上交1份“教学信息反馈卡”。
       内容包括:
       ⑴教师教学情况。重点是课堂教学、课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
       ⑵实践性教学环节。重点是实验教学、专业实践和社会调查、教育实习、微机训练。
       ⑶教学管理情况。重点是课堂学习情况、课外学习情况等。
       ⑷教学信章制度建设与实施、学习成绩考评、教学常规检查等。
       三、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是信息联络员的组织管理
       1.教学信息联络员由所在年级推荐,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在院教学管理部门备案。
       2.各年级(专业)设立教学信息联络员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年级(专业)的教学信息联络员的组织管理,组长原则上由本年级(专业)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
       3.每学年对教学信息联络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学生干部量化评比直接挂钩;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教学信息联络员,经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4.教务处不定期召开教学联络员会议,直接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
       四、对反馈意见的处理
对教学信息联络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教学管理部门将及时转达给任课教师,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