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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6-2017年度报告

时间:2017年10月25日来源: 作者: 点击:21769次

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办电[2017]255号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 2016年 9月 1日到2017年8月31日。本报告由我院官网(http://www.lncmxl.edu.cn/)对社会发布。

一.概述

1、学院高度重视。学院党政一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度内,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做好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写入学院工作要点。二是 2016年 10月 9日组织学院党政办、宣传中心、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成立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2、完善工作机制。在学院统一领导、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框架下,本学年度着力完善具体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院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部门的行政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学院办公室对“清单”各事项对应的职能部门承办人名单进行了备案,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

3.推动“清单”落实。我院及时根据“清单”内容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调整,随即开始对照“清单”逐项落实。本学年度内经过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院官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各事项均已公开在学院官网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院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发布后进行了升级,全面涵括“清单”所列事项。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123件,具体如下:

“基本信息”35件,包括学院领导、学院章程、人事等重要规章制度,学术委员会章程,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度学院工作要点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33件,信息公开包括2016年学院招生简章,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录取信息查询渠道,高考分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最高分等。

“财务收费信息等”18件,包括学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016年学院设备等招标信息,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2016年学院收费信息等。

“人事师资信息”7件,包括院领导社会兼职情况,2016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6年1月-2017年1月学院干部任用名单,人事招聘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信息从网站撤下)等。

“教学信息”15件,学科专业设置及新增和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有关制度,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规模结构及相关就业数据,毕业生就业年度报告,教学质量报告等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15件,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优办法,学生违纪处分申诉规定,学籍处理申诉规定等。

(二)通过学院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1、各种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本学年度,学校新闻网发布新闻信息158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236条,既包括宣传学院各方面事业发展的新闻,也包括发布有关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信息。

2.多渠道的院内公开学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校党政重要会议,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122份文件,学院集中统一发布学院机关和二级单位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116条,其中包括学生干部公示、党员公示,各类人才计划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招投标信息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院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来信28件。每年编印《学生手册》发放给新生;给新进教职工发放《教师手册》等等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基本情况

学院科生招生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原则,坚持“阳光招生”,除了按“清单”要求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招生信息之外,还通过招生在线网站公布包括“清单”所列事项和其他事项。本学年度,招生在线网站公开信息18条,各媒体、访谈公开政策信息6条,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25条,其中公示类信息23条,政策、学校宣传类信息16件,及时、如实公开了《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各专业收费标准,录取方式,招生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等信息。

 2.特色做法

(1)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学校根据招生信息量大、时效性和政策性强的特点,采取了集约式信息分类公开的方式,主要是按照招生省份进行系统的信息发布,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各方面信息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2016年,“招生在线”网站全新改版,建立了“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并且,除传统的网络、电话、现场咨询会等形式外,继续坚持用电视访谈、微博答疑等方式,尽量满足各类人群的信息需求,更加拉近了服务对象跟学院的距离。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以“阳光财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本学年度,除了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2016年部门决算报告、2017年部门预算报告、收费信息等“清单”事项之外,还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1.坚持多种形式公开预、决算信息

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年度工作述职会、学院院长办公会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会议,由主管财务副院长通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人员待遇、财务风险防控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编写《年度财务报告》,为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决策提供财务信息支持;每月初汇总整理上月份财政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并报院领导和印发相关主管部门。

2、多渠道全面公开收费信息

学院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和辽宁省教育厅学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迎新生入学通知书,集中收费场地和收费科室,收费公示牌等渠道,将现阶段执行的所有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开。同时学院公开财务政策信息,提高服务水平。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满意。2016年度教职工大会,指出有关具体工作的信息公开不足的仅有1条,所涉部门对意见做了答复,有的意见已获采纳.

四.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经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办理具体事务。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清单”,检查职能部门是否按规定公开信息,没有公开的,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布“清单”所列事项为规定动作,学院认真落实,不断对照检查、补充完善,做到从无到有,从有到好。同时,学校还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院长信箱、微博、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不断丰富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院内有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个别部门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流程不详细。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

3、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梳理并明确“清单”所列各事项的公开时间。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员队伍进行定期检查工作。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