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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公示

时间:2016年11月21日来源: 作者: 点击:15132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5号),我校认真组织评选,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各系负责推选本系省优毕业生候选人。在推选过程中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了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比例推选出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1月21日—11月25日,凡对上述候选人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就业指导中心反映。


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24-31679912/316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