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医杏林科发[2026]19号
学院各部门:
为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我省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本专项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承担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者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方向设计课题题目进行论证。
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五、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等课题均不得兼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课题。
2.课题研究工作应在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并及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调研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3.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得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4.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主持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课题,给予撤项处理。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1份(详见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3)、推荐函、《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4)。纸质版材料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将申报人的2份《匿名申请书》夹在本人的《实名申请书》中。
2.电子版材料: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lxykjc024@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为:“26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申报-部门”,评审书以“姓名+评审书”命名,匿名评审书以“姓名+匿名评审书”命名,汇总表以“院系(部)+汇总表”命名)。此文件及相关附件可在辽宁教育学院官网(http://www.lnie.ln.cn/wzsy.htm)及我院官网下载。
以上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需分别以申报教师姓名命名建立单独文件夹由院系(部)为单位统一上报。
2、申报时间
请各位申报教师于2026年6月15日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lxykjc024@163.com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9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至科技处的所有申报材料烦请各院系(部)严格把关进行初审。我院科技处将统一开展遴选,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 郝老师
部门电话:024-31928839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
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 2026年度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科技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