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迎接本科评估,落实“以评促管”的方针,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实行教学纪律时时检查、巡视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纪律时时检查、巡视制度的执行人员为学校教务处人员、各系部负责人。
二、 教学纪律时时检查、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教学(管理)事故处理办法》所涉及的项目条款及收集学生汇报上来的违反教学纪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