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教务规章 > 正文 >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15年05月15日来源: 作者:宣传中心 点击:42481次

一、教室(含多媒体教室)是学院重要的教学设施,为规范教室使用,提高教室的使用效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运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我院教室分为公共教室、自习教室、固定教室三类,全院教室由院教务处统一管理和调配,教室类别由院教务处根据教学需要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全院师生均应服从管理,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配和使用教室。

三、院内各部门临时使用教室应提前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在教室内举办各类活动需经教务处批准,活动结束后恢复教室原貌。

四、师生员工应保持教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不准穿背心、短裤或拖鞋进入教室;教室内禁止吸烟;不准乱扔纸屑、污物,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随意涂写、刻画和随意张贴;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和进行其他影响教学的活动;教室内配备的教学用品及其他设备不准随意搬动、拆卸或带出。

五、教室的卫生清洁按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保洁。

六、资产、后勤等部门负责教室的建设、维修与设备维护。

七、师生应遵守作息时间,爱护教室内设备,节约水电,晚自习后应关好窗、灯、门,按时离开教室。

八、院内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教学秩序的人员将根据院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