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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校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年06月04日来源: 作者:宣传中心 点击:13511次

各处室、各系:

根据省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等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监政法【2012】67号)文件精神,我校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为2012年6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设计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制定符合各自单位、部门特点,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积极参加活动的同时要组织开展符合本单位安全现状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教职工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精神状态,彻底摒弃对安全工作不重视、思想涣散、麻痹大意、时紧时松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对安全隐患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做好学院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校车)、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专项隐患排查,要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完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救援能力。切实把安全教育宣传到校园的每个角落。请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有关视频和图片资料报学校保卫处。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大意义,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深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2、切实落实责任。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3、精心策划组织。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周密安排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项活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

4、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深入基层查隐患、找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月”结束后,要及时认真总结。

 

 

联系电话:31673110

电子邮箱syjdlxf@163.com

                                                            保 卫 处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