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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军队直招专业士官的公告

时间:2012年05月11日来源: 作者:宣传中心 点击:88084次

根据中央军委、总部和国家教育部要求,我市即日起在非军事部门中招收军队专业士官。
  一、招收对象范围和条件
  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为主,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只要学历、年龄、专业符合部队需求的,也可招收。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求。基本条件是:
 (一) 身体健康,符合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
 (二) 政治历史清楚,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三) 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不招收成人教育、函授学习的毕业生。
 (四) 应届毕业生必须是驻沈高等学校学生,往届毕业生必须是沈阳市户口(不包含临时户口)
 (五)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 生优先招收。
  二、招收专业
  男性士官招收专业为:汽车运用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无线电技术、临床医学、护理、中西医结合、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通信网络与设备、运动训练、航海技术、船艇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航空通信技术、测绘类、通信类、计算机类、电力技术类、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程控交换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移动通信技术、工程机械化施工技术、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建筑工程管理、导弹维修、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边防舰艇指挥、航空油料管理和应用、兽医、民航特种车辆维修、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发动机配装与试车、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广告媒体开发、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微电子技术、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工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餐饮管理与服务、嵌入式技术与应用、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钻探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
  女性士官招收专业为:通信类、计算机类、临床医学。
  三、招收工作安排、程序和方法
  招收报名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至6月10日结束。6月底前组织体检、政审、学历审核、签订协议,7月底前输入伍手续,8月上旬组织入营。应招人员必须是本人自愿,应届毕业生到学院武装部申请报名,报名时时持学生证、职业资格证、1寸免冠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1寸免冠照片2张。

  四、部队士官待遇
  入伍后,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和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
咨询电话:学院武装部:31673110
                    沈阳市征兵办:28858086
                    东陵区征兵办:24824180


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

一、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流程

    1、 月 20 日 至 月 20 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http://zbbm.chsi.com.cn或 http://zbbm.chsi.cn )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 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3、 月 20 日 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4、 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10 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5、 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领取校验码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网,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通过学校及兵役机关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办理应征手续。 

    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鼓励政策

    1. 优先征集: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 优待政策: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

    3. 选用培养:

    ( )选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 )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具体办法按照关于从大学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报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 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4. 考试升学

    ( )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总分加 10 

    (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

    (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 )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 30% 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5. 就业服务

    ( )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 )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 )退役一年内可视同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 )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