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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时间:2021年11月16日来源: 作者: 点击:16523次

11月15日,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本次会议因疫情原因影响,将会议形式调整为网络会议。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李珺出席,各系团总支书记、院团委全体成员和全体学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团委副书记高嵩主持。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李珺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充分肯定一年来,团委在深化改革、学生会组织建设转型、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及指导疫情防控等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高度赞扬学生会在助力青年思想引领、学习生活、成长成才、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她要求学生会要聚焦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思想成长需求,引导广大学生正确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筑牢风险挑战的思想防线,绷紧意识形态这根弦敢于在涉及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发声亮剑;强化价值引导,服务学生精神文化需求,在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关注时代、关注社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汲取养分、丰富思想;助力学习实践,服务学生全面发展需求,坚持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引导学生珍惜大好学习时光,打深打牢个人成才的基石;解决实际困难,服务学生校园生活需求,坚持开展“我为学生做件事”活动,服务学生心理健康需求、社会交往需求、求职就业需求以及社会参与需求。

李珺号召全校青年既要树立远大理想,也要爱祖国,听党话、跟党走,不断擦亮奋斗底色;既要担当时代责任,也要勇于砥砺奋斗,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既要练就过硬本领,也要锤炼品德修为,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青春之歌。

开幕式后,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代表会议、各代表团会议,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活动管理办法(草案)》、《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志愿服务实施细则(草案)》、《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草案)》、《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优秀社团评比办法(草案)》等文件。随后,大会进入休会期。本届大会自11月15日至17日,会期共计3天,大会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