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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时间:2020年11月26日来源: 作者: 点击:22662次

11月26日,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A400胜利召开。杏林学院党总支常委、学生处处长兼团委书记李珺、团委副书记高嵩、团委办公室主任毛思彤、团委干事杜健、崔德德出席本次大会。全院五个系12个专业的128位学生代表参加大会。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应出席代表128人。26日的会议,出席128人,缺席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首先,副书记高嵩宣布: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大会礼堂在国歌声中显得更为庄重。随后,李珺书记为大会致辞,她对大会的隆重召开致以祝贺,对学生代表的到来表达真诚的问候。她指出,学生要聚焦国家政治,社会主义新时代的青年要心怀国家,关心国家。通过社会实践,学习实践为大学时代的时光打下坚实的基础,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学生会秘书长、团委办公室主任毛思彤对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情况做工作报告。回顾过往一年的工作,我校坚持实践育人,带领广大学生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九一八”博物馆参观,红色记录影片的观赏,各类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为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的学子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优化学生会结构,使学生会人员精,效率高。

大会第二阶段,各代表团前往分会场进行分组审议。首先,各学生代表对《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发表意见,并讨论了《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共同审议校团委书记讲话和学生会工作报告。代表团分团会议的召开,使学生代表的权力得以充分的体现,义务得以有效的履行,彰显我校民主集中,学生干部全心全意为老师,学生服务的良好氛围。随后,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主会场召开,会议听取各代表团讨论情况汇报,切实地将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学生干部来自于学生,受学生监督。最后,第二次全体会议暨闭幕式召开,大会表决通过《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投票表决通过《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晚21时许,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的激昂旋律中胜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