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8]27号)、《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组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2018年10月15日产生拟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现根据评审程序,将拟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1、附件一:2017-2018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如果对拟获得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10月21日前以详细的书面材料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实名举报、本人亲自递送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给予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679957、31679908
邮箱:849265513@qq.com 地点:教学楼A112办公室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