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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转发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 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 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7日来源: 作者: 点击:29769次

各系学生工作科:

为全面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准确统计、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决定开展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

地点:杏林学院A楼108。

二、资格审查范围

我院2019年毕业生

三、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工作要通过“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pt.lnbys.com.cn/jyjxx进行数据上报(数据要求详见附件一)。

2.校审及材料准备。各系部可通过“系统平台”下载本校历年招生数据,并利用“自动审核”功能实现本校毕业生生源数据与学籍数据的自动比对,根据比对结果准备相关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二)。

3.生源数据上报。

四、工作要求

1.优秀学生要在备注中注明优秀类型(包括学生党员、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获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2.各系部毕业生的学号、考生号、身份证号、民族、政治面貌、联系方式、家庭地址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空缺,学号、考生号和身份证号不得重复。如出现空缺或重复现象,系统将无法接收该生源数据。

3.生源所在地是指户口所在地,各系部毕业生的生源所在地要求明确到县、区;学校在对其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时,应根据毕业生的档案,将其生源所在地一栏填写准确。

4.各系学生工作科要认真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准备工作,仔细核对2019年本校毕业生的各类自然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是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毕业生派遣工作严肃性的前提。各系学生工作科要高度重视,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同志来完成此项工作;如有问题就业指导中心将为各系学生工作科提供指导和帮助。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文件时间安排,按时进行资格审查。

联系部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赵勇、丁美琦

联系电话:024-31679912、31679907


附件:

1.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生源信息数据库结构

附件一.rar


2.毕业生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说明

附件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