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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劳动节及社会实践周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24日来源: 作者: 点击:17613次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劳动节及社会实践周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保卫处高度重视假日及社会实践周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为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现保卫处组织开展如下安全工作,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时刻注意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

春季是火灾多发的季节,请各单位、部门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请相关单位、部门加强室外火源监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保卫处;坚决制止学生违章用电、乱接电源,严格管控学生禁止在校内非吸烟区吸烟。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请各单位、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工作措施;相关单位、部门切实做好水源地、供电中心、危险化学品库、实验室、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对所管辖区域、办公周边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立即整改。要求各单位、部门于4月27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及《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送至党政办公室,随后转至保卫处。

、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对留校和回家学生要分别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事故的能力,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外出、回家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学校不提倡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

请学生处于4月26日下班前,将留校学生名单送至党政办公室,随后转至保卫处进行备案,方便假日及社会实践周期间进行沟通联系。

四、严格值班制度,并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请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执行假日及社会实践周期间值班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重点岗位要实行双人双岗;

发现异常情况,请各单位、部门及时准确报告各类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

五、保卫处24小时提供服务

假日及社会实践周期间保卫处24小时为师生提供服务,如需帮助,请直接拨打校园报警电话:31679110。

六、上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按时限递交。

联系电话:31693110。

                                                             

       保卫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