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我校教学计划安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2017年劳动节、社会实践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劳动节: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 2.社会实践周:5月2日(周二)至5月5日(周五),5月6日(周六)、7日(周日)正常休息。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在各节假日前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2.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有关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和社会实践周的值班值宿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4.社会实践周的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学生处另行制定并下发。因放假和社会实践周调休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并报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