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06日来源: 作者: 点击:18880次

各单位、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6]13号)要求,结合岁末年初特殊时期安全形势,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局面,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师生节日出行、文娱活动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各单位、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全校安全稳定。
    二、全面开展各单位、部门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所管辖区域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按时限递交《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实现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卫处将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全面开展一次覆盖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在寒假前,相关单位、部门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商铺、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
 (二)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重点开展对学校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校车安全方面,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食品安全方面,要重点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三、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管辖区域安全隐患自查的督查工作,着重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
    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在元旦、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各单位、部门要将安全防范内容纳入假前工作例会中,同时各单位要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教育视频播放、安全演练、致学生家长长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就技能。切实加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机动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造成意外伤害。
    五、不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保卫处,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由于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出入校园要检查有效证件,严格登记管理,请敦促师生员工携带好本人证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保卫处24小时为师生服务,如需帮助,请拨打校园报警电话:024-3167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