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6]52号)、《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各系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组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于2016年10月17日产生拟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现根据评审程序,将拟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如对拟获得2016学国家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至10月21日前以详细书面材料向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举报投诉,要求实名举报、本人亲自递送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给予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4-31679957、31679908
邮箱:849265513@qq.com
地点:教学楼A406办公室
附加一:2015-2016 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docx
附件二:2015-2016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省政府奖学金.docx
附件三: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docx
附件四:2016-2017 学年国家一等助学金名单.docx
附件五:2016-2017 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名单.docx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